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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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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努力成才、奋发向上,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争先创优、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学风、班风、校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一)学生先进集体--十佳班级

(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本科生班级

(三)学生先进集体--优良学风本科生班级

(四)学生先进集体--优秀本科生寝室

学生先进集体--“五型”寝室

二、优秀个人

(一)学生优秀个人--十佳大学生

(二)学生优秀个人--优秀本科生

(三)学生优秀个人--优秀本科生学生骨干

(四)学生优秀个人--学习标兵

(五)学生优秀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六)学生优秀个人--优秀毕业生

(七)学生优秀个人--十佳“兴农人”优秀毕业生(“订单式”培养计划)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一)十佳班级评选条件

十佳班级从先进本科生班级和优良学风本科生班级中择优产生。

(二)先进本科生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申请入党、重点积极分子、党员人数多;

2.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能带动班级同学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班级同学的思想工作,在班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班级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班级无受违纪处分者;

4.班级同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学习风气浓厚,各科平均成绩在全学院突出;

5.班级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好,参与率高;班级同学寝室卫生整洁;积极参与阳光运动。

(三)优良学风本科生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稳定;

3.班级学风建设有目标、有措施,班级学风严谨,课堂秩序好,听课质量高,考试成绩突出,及格率高,迟到、早退和旷课率低;

4.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中能起表率作用,班级互帮互学工作开展突出,对后进生有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学年内班级考试成绩高;

5.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能独立、较好地完成各科作业,自觉遵守实验室纪律,科研及动手能力较强,较好地掌握实验技能;

6.班级同学恪守学术道德,期末考试阶段能积极申报“诚信考场”,学年内无考试违纪现象。

)优秀本科生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异,精神面貌良好,举止文明、待人有礼、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2.室内公物维护良好,整体布局合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拉电线、乱接插座,装饰得当,有高品位的寝室文化;

3.寝室成员坚持值日制度,卫生习惯良好,维护集体环境,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寝室内务优良;

4.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按时起床、就寝,无晚归、夜不归寝现象;

5.学年内寝室内务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寝室人员无违纪行为。

“五型”寝室评选条件

“五型”寝室先锋模范寝室、优良学风型寝室、运动健康型寝室文艺风采寝室文明和谐寝室。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先锋模范型寝室:

1)寝室成员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寝室中的学生党员、学生骨干比例不低于50%,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寝室成员心态积极乐观,讲文明、懂礼貌,不播放、不浏览、不张贴不健康内容;

3)寝室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4)寝室成员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寝室成员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2.优良学风型寝室:

1)寝室至少1/2成员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专业前30%;

2)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习交流活动,能够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寝室成员能够遵守考试纪律,入学以来考试成绩均合格以上,无补考或重修,无考试违纪现象;

5)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类、科技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运动健康型寝室:

1)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项体育类活动,且至少有一名成员为学校体育类社团成员;

2)寝室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具有体育特长,并且持有各类运动技能及相关证书;

3)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文艺风采型寝室:

1)寝室内艺术氛围浓厚,文化气息浓郁,寝室成员心态乐观,团结友爱,健康向上;

2)寝室中至少1/3成员具有艺术特长,如音乐、舞蹈、书画、演讲等,且持有相关证书;

3)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或表演类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文明和谐型寝室:

1)寝室成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杂物,寝室门外干净整洁,无向窗外、门外等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2)寝室成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留宿外人,无晚归寝、夜不归寝和校外租房现象;

3)寝室成员能够主动爱护寝室公共设施设备,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寓管理员做好卫生及安全检查;

4)寝室成员遵守校规校纪,在学生公寓无违纪行为,寝室安全及卫生检查无不合格现象。

二、优秀个人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十佳大学生”受表彰个人同时获得“校长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吉林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暨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本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参评优秀本科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专业前20%,其中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学年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

4.身心健康,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参加早操和体育课,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讲文明,有礼貌,诚实守信,待人热情,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本科生学生骨干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积极组织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在广大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担当,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4.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本学年学习平均成绩75分以上,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且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专业前20%,其中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前20%,其中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

3.具备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4.发表科技论文或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五)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学校组织参与的各类文体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4.在国家、省市等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参评。

(六)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大学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专业前20%;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七)十佳“兴农人”优秀毕业生(“订单式”培养计划)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订单农科生专项实践活动、顶岗实习中表现突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校级、院级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4.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5.顶岗实习报告成绩为优秀;

6.有创新创业项目或经历,并取得一定成果;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奖。


第三条  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一)先进集体

1.十佳班级在全校先进班级中择优评选10个,由学校统一评选

2.先进本科生班级、优良学风本科生班级的评选,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全院班级数10个以下得可推荐1个10个以上(含10个)的按班级数的十分之一推荐。

3.优秀本科生寝室的评选,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以每寝室居住6人为标准,按照学院学生总数折合寝室数量,最后依据学院折合后寝室数的3%推荐。学院间混寝寝室由该寝室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推荐。

4.“五型”寝室的评选,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按照每一类型推荐2个寝室参加学校评选,并附3至5张寝室照片及1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学校最终按照每一类型10个寝室的比例评定出校级“五型”寝室。

(二)优秀个人

1.十佳大学生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原则上每年评选10名,由学校统一评选。

2.优秀本科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2%评选。

3.优秀本科生学生骨干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评选。

4.学习标兵人数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评选。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按参评学生总数的2%评选

6.优秀毕业生人数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选。

7.十佳“兴农人”优秀毕业生(“订单式”培养计划)每年评选学生总数为10人,由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统一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学院大会、年级会、班会将评选办法传达到学生,在全校范围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参评优秀个人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申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由班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如实写明班级的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对被推荐参评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经学院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5.学校对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条  评选时间

优秀毕业生和十佳“兴农人”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其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第五条  附则

1.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2.新生不参加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3.院级学生表彰奖励由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评选办法,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原则上参评校级奖励的学生候选人需先获得同类别院级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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