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的会议精神,经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聘任魏峰等126名同志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名单如下:
一、教授(17人)
魏 峰 田 耘 李 影 闫云仙 张 君 于合龙 卫功庆 闫洪才 王长海 肖 强 李长田 于 雷 王玉军 杨靖民 周井祥
宋 日(高层次人次认定) 张志成(高层次人次认定)
二、主任医师(1人):兰孝忠
三、正高级实验师(1人):王艳梅
四、副教授(59人)
赵 元 田 露王 雪 詹冬玲 王允曦 代春敏 李翠兰李 磊 温长吉 刘幸娟 姜 云 李 伟 宫 鹤 吴春燕 陈 楠 曲 楠 林红梅 刘 艳 樊娟娟 初立东 杨 简 王 刚 李艳华 张玉东 董 蕊 王 影 王军政 仲庆振 马 馨 车东升 姜 丽 周 婧 吴红英 任大勇 崔敬爱 谢哲东冀瑞卿 蔡 丹 吴建章 周艳丽 梁明辉 卢天成 郭伊楠王洪桥 张秋红 王 欢 吴东玲 朱 丽 张 黎 毕云枫 赵全民 曲慧雁 王月露 田恩静 陈绍辉 周桂芬 郭宏亮 程志强 王 军
五、高级实验师(8人)
唐珊珊(人事代理) 钟 岩 孟宪章 杨慧洁 李 侠(人事代理)
叶丽萍(人事代理) 刘孝国 姚纪元
六、副研究员(5人)
王秀梅 李秀英 沈成君 于彦华 林 琳
七、副主任检验技师(1人)
王洪福
八、副研究馆员(1人)
孙艳丽
九、高级审计师(1人)
李双凤
十、讲师(12人)
郝佳音 张慧一张 月 陆 阳 林 洋 崔常铭(人事代理) 张连奎
刘之钰(人事代理) 唐少勋(人事代理) 隋 琳(人事代理) 李新殿
钱 浩
十一、实验师(7人)
张 伟 陈玉珂(人事代理) 李 丹(人事代理) 薛顶柱(人事代理)
王 丹(人事代理) 许煊炜(人事代理) 刘双利
十二、助理研究员(8人)
陈喜凤 丰 烨 李 勇(人事代理) 刘树明(人事代理) 尹立萍
王 厦(人事代理) 邸玉婷(人事代理) 李继竹
十三、馆员(2人)
王鑫雨(人事代理) 金哲勇
十四、编辑(1人)
丁 雷(人事代理)
十五、助理实验师(1人)
付永光
十五、助理工程师(1人)
史 记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以上同志除李新殿聘任时间为2014年6月,其他聘任时间均为2014年9月,自聘任下月起兑现工资待遇。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